【小说】不是有可爱虎牙的美少女都是吸血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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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:吸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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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:吸血
  经常上班的朋友应该都知道,在办公室坐一天,和在会议室坐一天,绝对是天差地别的两个概念。
  在会议室呆到下午,我就头疼了,到了四五点的时候,我更是头疼欲裂。那是一种烦躁和恶心交杂的情绪,伴随着长时间的缺氧。我想下楼透透气,但隐隐作痛的脚丫子和门外黑压压的候选人都不允许我这么做。因此我就一直忍耐着,按捺着心中的焦躁和反胃,一口气干到了下班。
  6点半,我送走第24个候选人,门外还坐着七八个精壮汉子。
  「散了吧,今天面试到此为止,请明天上午再来吧。」我满脸疲惫地说道。
  说实话,我心里多少有点愧疚,因为我看到有几个候选人中午吃完饭就一直在这边等了;但我不能因为愧疚而牺牲自己,尤其是自己的下班时间。我可没那么高的觉悟。
  周围的几个男子稀稀拉拉地散去,我穿过人群,回到了自己的工位。此刻办公室里加班的人还不少,不像是下午六点半,而像是下午两三点的感觉。莫名其妙地,我感到悲哀。最近这十几二十年,眼瞅着越来越卷了。想当年八九十年代的时候,我们可是下午4点半开始就坐等下班了。
  我低头看了下手表,6点40多了,指针在办公室明亮的灯光里跳动,却像倒计时般切割着窗外渐暗的天光。此刻,我看到窗外居然开始飘起了小雨。玻璃幕墙上先洇开几点水痕,灰扑扑的,像未干的泪痕。三五分钟后,雨丝突然变得密集,像是谁扯断了晾衣绳上的棉线,千万条垂落下来,却无人收捡。
  雨珠砸在玻璃上发出细碎的「嗒嗒」声,很快连成一片沙沙的低语,像极了招聘时反复的枯燥的提问回答,在耳畔回响。窗棂上的水流开始赛跑,有的细弱蜿蜒,还未爬到窗底就消散在玻璃表面;有的聚成粗线,却被突如其来的风势打散,在玻璃表面织出交错又破碎的纹路。天色愈发暗沉,雨水冲刷过的城市轮廓渐渐模糊,霓虹灯在水幕里晕染成模糊的光斑,像极了那些遥不可及的承诺,在雨雾中失了真。办公室空调外机的嗡鸣声被雨声盖过,偶尔有车辆碾过积水的声音从楼下传来,混着轮胎与潮湿路面摩擦的轻响,而后归于寂静。雨势丝毫没有减弱的意思,水痕在玻璃上不断叠加,将暮色中的城市裹进一层流动的纱帐。街灯次第亮起,却照不亮被雨雾笼罩的远方,就如同这永不停歇的工作,望不到头。
  妈的,我暗骂了一声,老娘活这么久,不是为了一直做打工狗啊。
  要不就是靠美色傍个大款,要不就是把家里的那些破古董卖个一两件。接下来的十年,我要好好休息休息了。我要度假,我要旅行,我要环游世界。
  如此想着不切实际的梦,下楼之后的我,却劈头盖脸地遇到了再实际不过的问题:
  雨下这么大,我怎么回家?
  我心里开始有点后悔,没抓着林敏问清楚:你派男友送我上班,那下班我怎么办?管杀不管埋吗?
  林敏大概率是管杀不管埋的,道理很简单:上班的我,对她有用。下班的我,对她毫无价值。
  理论上,我可以叫个滴滴,但实际上,我根本叫不到,一来这么大的雨,叫滴滴的白领人山人海;二来我家离公司也就四五公里,哪个滴滴司机会接这么近距离的单?
  正无计可施时,突然两道耀眼的LED光柱横过来划破了雨帘,最后停在了我的面前。光线有点强,我眯着眼,看到了一个小个子撑着一把黑色大伞下了车。  哦~居然是那辆白色QX80。
  「米小姐,正式介绍下,我叫林知许。」来人几乎只和我一般高,撑着一把巨大的黑伞,颇为滑稽。「我送你回去吧?」
  我狐疑着:「你……在我公司楼下等了一整天?」
  林知许笑了。我第一次认真看他的样子,黑伞衬托下,他的脸显得很是白净,颇有点男生女相的意思。
  「那怎么会。我早上问过你们大楼的保安,他说你们最早也得6点多才能下班。
  所以我也是刚到。」
  我微微一怔,这哥们倒是挺诚实。不得不说,也挺聪明。
  「行,走吧。」我别无选择,嘟囔着说。
  接着他伸出一只胳膊,笑着对我说:「你脚不方便,搀着点儿?」
  「呵,谢谢~」我也笑了,行,还挺细心,只不过……
  「你胳膊再抬高点儿。」我说。正常男生胳膊微抬,女生矮一点儿,搀扶着刚刚好。可是这哥们和我一般高,他胳膊非得再往上抬抬,否则我搀扶个屁啊。
  他脸微微一红,依言抬高了手臂。我搀着他的胳膊,一跳一跳地上了车。
  ……
  外滩中山东一路18号的莫尔顿牛排坊,以深色胡桃木与黄铜装饰为主,水晶吊灯均匀洒下暖光,深灰绒面座椅间隔宽敞。身着笔挺黑西装、白衬衫的服务员手持银色托盘,在餐桌间无声穿梭,空气里浮动着牛排炙烤香气与红酒木塞拔出时的轻响。
  我和林知许坐在靠窗两张的位置。我手撑在米白色的餐桌布上,透过雨水涟涟的窗户,我能望见浦东林立的玻璃幕墙大厦在雨幕中流转霓虹。雨水顺着玻璃窗蜿蜒成细流,将对岸陆家嘴的璀璨灯火切割成无数细碎光斑,车辆尾灯在潮湿路面拉出红色光带,很是繁华。室内却挺静谧优雅。
  原来回程的路上,林知许提议一起吃个晚饭。我问吃什么,他说我定。
  我就说吃牛排。吃三分熟,滴着鲜血的牛排。
  于是他就带我来了这一家牛排坊。
  挺阔气啊,我想。莫尔顿牛排坊,号称沪上三大牛排坊之一(别问我另外两家是哪两家)。别的不说,光停车费就要60元一小时。啧啧啧,不仅仅是阔气了,简直就是壕气。
  正想着呢,服务员把我俩的主菜上来了:我是一块三分熟的菲力;而对面男人点了一块五分熟的T骨。
  「米小姐,所以你是公司里的Hr,专门负责招人的?」小个子男人饶有兴趣地问。
  「嗯。」我一边随意地应承着,一边往嘴里炫着牛排。说实话,比起细嫩的肉条,我更喜欢纹理间的嫩汁和血水。如果不是在餐厅里被人盯着,我甚至想先吸干这块牛排的所有汁水,然后把它当牛肉干嚼着吃。
  「那你猜我是干什么的?」男人接着问我。
  有点油腻,我管你这啊那的。「猜不出。」我对付着回答道。
  「我们第一次见面,你还记得吗?是在市政设计总院门口。」
  「当然,你把我创飞了。」我说道。
  「我是一个设计师。独立建筑设计师。」他说道。
  似乎小个子男人期待这个Title能把我震慑到,但实际上我还在大口大口地嚼着餐盘里的牛排。话说我从满清铁帽子王到会所男男专属技师,哪个职业的男人没见过?会被你一个小小的建筑设计师震慑到?
  「哇偶,好厉害~」我言不由衷地赞美。来,姐姐给你一个基本的的体面。
  也不知道是真的经不起夸赞,还是意识到我敷衍态度后的惭愧,对面林知许的脸色微窘,他本来肯定是准备接着吹嘘自己做过的项目的,此刻却被我两句话噎住了,一时间说不出话来。
  他埋下头,想吃点东西缓解窘迫感。于是他用锯齿刀想从骨头上剔下一块肉,想不到那肉粘连在一块软骨上;林知许用力,力气却用老了,哗的一声,锯齿刀划过骨头,浅浅地在他的左手食指上拉开了一小道口子。顿时,一小股鲜血顿时涌了出来。
  「啊~」他叫了一声,想拿餐布去裹着伤口。但不知怎地,他眼前一闪,我已经从自己的位子上下来,站到了他的身边。
  「林……林先生……」我出神地盯着他汩汩冒出血液的食指,语音语调颤颤巍巍:「你……流血了呀……哇好多血……」
  「哦……米小姐,我没事的,小伤口,我用餐布压一会儿就好了。」林知许更窘了,他挤出一丝笑容,右手慌乱地团起一块布,就要向左手的伤口压过去。
  但突然,我伸手把他的右手拦住了,然后,我另一只手握住了他的左手手腕。
  「你知道吗……唾液酶有……止血的功能。」说着,我大言不惭地把他的手指啯住。
  熟悉的半流质的感觉,熟悉的带着点点腥的感觉,熟悉的温热而让我振奋的感觉。
  这是血液,人类的血液。
  刻在我DNA里的欲望被唤醒。我根本就不是在止血,而是在吸。我站在小个子男人的餐位旁,把他的手高举着,就像吸旺旺碎碎冰那样,用尽力气在吸吮,完全不顾身下男人惊恐不定的目光。
  他的这个血液味道……好特别啊~
  其实并不腥,反而带着点丝丝的甜味,浓稠度也刚刚好,并且……非常非常地让我兴奋。
  就好比大热天里的第一口冰可乐。
  对,就是冰可乐的爽快感。如果说我日常吃的食物是白开水,那么这几年我去医院偷偷顺出来的血袋,也能算是可乐,但只能算是那种聊以解乏的无糖可乐。
  似乎也很甜,似乎也很解渴,口感上也无什么特别不同的地方。但莫名其妙地,就是有一种回甘的感觉;总而言之,不过瘾。
  而那种不过瘾感,随着时间的推移,变得更加渴望和按耐不住。就是这样的,越是喝无糖可乐,就越是想喝一口正常的可乐。
  此刻,一别数年,我终于喝到了属于我自己的「正常可乐」;入口第一下我就断定,这个小白脸,是一个极其罕见,却极其对我胃口的熊猫血型。
  好过瘾,哈哈哈。
  「米……米小姐……你能……能松开嘴吗?我……我感觉已经不流血了。」
  天人交战了片刻,我的思绪终于回来,我终于听到了坐着的林知许绵羊般的抗议。
  「啊?哈哈哈~对不起对不起。」我哈哈哈地笑着,浑不顾嘴角边还沾着三两滴鲜血,他的鲜血:「我就是想试试……啊这个方法。看来还蛮管用的嘛。」
  我依依不舍地丢开他的食指。他的食指欣长,指甲也修建得极圆润,而他指肚子上的那道伤痕,此刻确实是不流血了——从表皮到真皮的血都被我吸走了。
  害,再叼着也吸不出什么。我先看着林知许的手指,仿佛在看一个被吸完的碎碎冰透明塑料套子,又看看小个子男人本人,仿佛在看一整块一成熟的自走人形牛排。
  男人的脸上,红一块白一块,阴晴不定。而我呢?拍拍手,坐回了自己的餐位上。
  气氛一时间有点尴尬。我还沉浸在过瘾的自嗨里,不想说话,面前的菲力牛排已经基本被我吃完,剩下的配菜有点凉,我也不想吃了。餐桌旁几个服务生在殷勤地来回穿梭。而几个邻桌的人,刚刚一直在盯着我俩,此刻也收回了目光,开始了各自的窃窃私语。
  沉默,沉默是今晚的莫尔顿。
  我看到面前的小个子男人似乎在思考着,踌躇着。
  良久,他突然问出了一句话:「米小姐,你……是不是喜欢我啊?」
  「啊?」我讶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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